内蒙古完成2019年度医疗器械监督抽样工作
发布日期:2019年6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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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食品药品网讯(记者杨燕 通讯员秦学渊 付辰)4月22日,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2019年度医疗器械监督抽样工作。
此次,共抽取呼和浩特市、包头市、赤峰市、通辽市的2家经营单位,6家使用单位和1家生产企业的7个品种20批次医疗器械。
品种(批次)包括: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9批次、血液透析及相关治疗用浓缩物1批次、医用氧气浓缩器(医用制氧机)2批次、数字化摄影X射线机1批次、一次性使用便携式输注泵非电驱动1批次、呼吸道用吸引导管(吸痰管)5批次,填写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检测试纸未到样证明1批次。
据悉,此次抽样工作采取先监督检查后抽样的工作模式,对医疗器械经营、使用、生产环节中的索证索票情况、取得批件合规性情况、产品的购进、销售记录等,开展全面检查,严格执行抽样时间节点,保证了医疗器械抽检工作按时完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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